根据《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及有关考务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度下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人员等情况进行了资格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16名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见附表),公示期为2024年4月24日至4月30日。
对所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以举报。举报应采用书面形式,反映的情况应该宇,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上述有关举报的材料均应在公示期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专技科0731-28681071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4日
附件:
2023年度下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通过人员名单.xlsx